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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警示

自动转发邮件导致信息扩散

发布人:黑龙江省保密协会点击次数:3898次字号:T|T
自动转发邮件导致信息扩散

    2012年1月,某省教育厅纪委接到实名举报,反映该省某电子科技大学王某等人在该校学报(自然科学版)发表的一篇学术论文涉嫌泄密,省教育厅立即将情况通报省保密局,并在其指导和协调下进行了查处。经查,论文的第一作者王某是该电子科技大学自动控制学院副院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主要研究领域为车辆工程系统集成与自动控制;论文的第二作者钱某系王某指导的硕士研究生。2009年底,王某申报了某部门民用设备批量生产可行性研究项目并获立项,由于需要处理大量申报材料、中期评审及结项文字性材料,王某把大部分文字工作交给学生钱某处理,并在自己电子邮箱中开通了自动转发功能,将项目立项部门科研管理处发送的各类文件、表格直接转发到钱某的邮箱。2011年3月项目结题后,王某仍未取消电子邮箱的自动转发设置,以便于钱某继续为其处理其他项目材料。2011年6月,王某参与他人主持的一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预研项目,接收到项目负责人发送的某型号武器的部分技术参数资料,钱某的邮箱也接到转发的邮件,由于不知晓该邮件内容涉密,钱某在其硕士论文中全文摘抄了该型号武器的技术参数,并将硕士论文中的相关章节发表。论文发表前,钱某曾将电子版提交王某修改签字,王某没有认真审阅便将自己列为第一作者并交该校学报(自然科学版)副主编齐某,齐某将论文发送外审后安排发表。经鉴定,学报刊载论文中的技术参数为秘密级国家秘密。事后,该电子科技大学给予王某行政记过处分,扣发当年科研津贴15000元。

(编辑:黑龙江省保密协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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