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保密局《关于开展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查工作的通知》(国保局字〔2014〕2号)精神,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查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。社会印制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,并对照相关资质条件和保密标准,甲级资质申请单位向工商注册地的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向工商注册地的市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申请单位要按照《管理办法》及配套文件要求,建立完善保密管理体系,提交申请材料。首批申请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。拟申请印制资质的企业可向工商注册地的省、市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。
特此公告。